各科室、科技人员: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现正式启动2026年度四川省医学科技创新研究会科学技术奖(简称“四川省医创奖”)提名推荐工作。
根据《四川省医学科技创新研究会科学技术奖章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导向
依据国家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 号)、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试行)》(川科政〔2024〕9 号),按照《四川省医学科技创新研究会章程》、《四川省医学科技创新研究会科学技术奖章程》,本奖项坚持“四个面向”,充分发挥社会科技奖励的引导与激励作用,主要表彰四川省内在医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活动中为促进医学科学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学科技工作者。
二、奖励范围
四川省医创奖的奖励范围覆盖下列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护理学、药学、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生物医学工程学等医科分类,以及医学与传播学结合的医学科普传播。
三、奖项设置与奖励数量
(一)奖项设置
四川省医创奖设置人物奖和项目奖,共4个奖种。
1.人物奖:医学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医学科技创新有为青年奖(以上2个奖项不分等级);
2.项目奖:医学科技创新奖、医学科技创新科普奖(以上2个奖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奖励数量
四川省医创奖授奖项目总数不超100项。2026年度获奖总奖金为40万元人民币(税前),各奖项名额限定如下:
1.医学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
2.医学科技创新有为青年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8名;
3.医学科技创新奖:每年授奖项目不超过 40 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
4.医学科技创新科普奖:每年授奖项目不超过3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
四、奖励标准
(一)医学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该奖项面向个人申报,申报人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参评:在医学理论、技术、方法上实现原创突破,切实提升疾病防治水平并引领学科发展;研发推广自主知识产权医药产品或公卫策略,效益突出;在重大公卫事件、疑难病症攻坚中拿出决定性方案;牵头打造国内外知名创新团队、建成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平台;深耕医学教育与人才培养,构建成熟育人体系并为四川输送大批骨干人才;在医学科创其他领域作出特殊贡献。
(二)医学科技创新有为青年奖。候选人年龄须不超过45周岁,符合任一标准可参评:在基础研究、临床诊疗中产出原创成果并获得高度学术认可;革新诊疗技术与方案,临床应用成效突出;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学救援中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并被采纳;推动医药、器械等成果落地产业化;创新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并落地见效;推动医工交叉融合,开拓新兴研究方向;作为骨干助力高水平学科与平台建设,团队培育成果显著;在科创领域取得同等影响力优秀成绩。
(三)医学科技创新奖。本奖项分一、二、三等奖,依据成果综合评定。一等奖要求取得前沿理论或颠覆性技术突破,成果具备国际影响力,实现大规模应用,打破技术垄断、引领学科与产业发展。二等奖侧重医工结合、成果转化与服务模式创新,技术成果具备应用前景,可复制推广并实现相应价值。三等奖聚焦局部技术改良、流程优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出循证依据、实用方案等,经实践验证具备临床与应用价值。
(四)医学科技创新科普奖。该奖项按成果水平划分三个等级。一等奖作品或科普活动传播范围覆盖全国,内容专业通俗,形式模式极具创新,引领行业科普发展,切实改善公众健康认知、助力公卫工作。二等奖作品内容、形式亮点突出,经国家级平台出版或传播,收获良好口碑,有效普及医学知识、引导公众健康行为。三等奖作品依托省级平台传播,内容与形式有创新,在区域内受众广泛,有效提升地方群众健康素养。
五、提名方式
四川省医创奖实行提名制,分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
(一)单位提名:四川省境内各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和医学高等院校等单位均有提名资格,提名单位须为四川省医学科技创新研究会单位会员,提名名额详见第六条。
(二)专家提名
1.两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完成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南丁格尔奖获得者、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天府杰出科学家,每人每年度可提名1项。
2.四川省学科带头人、四川省医创会理事、四川省医创会各分支机构主委3人及以上可联合提名1项。联合提名时列第1位专家为责任专家。
六、提名名额
所有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提名)均由项目/人选主要完成单位统一完成汇总、审核、公示及报送工作,申报数量严格按以下限额执行:
(一)医学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
中央在川国家级三甲医院限推2名,省级三甲医院等省级单位限推1名。
(二)医学科技创新有为青年奖
中央在川国家级三甲医院限推3名,省级三甲医院等省级单位限推2名,各地市级三甲医院等地市级单位限推1名。
(三)医学科技创新奖
中央在川国家级三甲医院限推10项,省级三甲医院限推6项,各地市级三甲医院限推3项,其他医学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限推1项。
(四)医学科技创新科普奖
中央在川国家级三甲医院限推10项,省级三甲医院限推6项,各地市级三甲医院限推3项,其他医疗机构限推1项。
七、申报要求
(一)被提名为医学科技创新有为青年奖的人选,须在川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技奖或国家级行业学(协)会社会科技奖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奖项的项目。已获本奖项的项目,仍可申报前述更高级别奖项。
同一年度内,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本奖项和四川省内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三)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不得申报四川省医创奖。
(四)同一内容项目连续两年参评四川省医创奖且均未获奖的,再次申报须间隔一年。
(五)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1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申报四川省医创奖。
(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须在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提名。
(七)对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审批要求的,如新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必须取得主管部门批准。
(八)申报材料由主要完成单位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各单位须在本单位官网或公告栏公示推荐信息,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按附件执行。
(九)不存在《四川省医学科技创新研究会科学技术奖章程》规定的其他不予提名情形。
八、材料报送
(一)提名材料清单
1.提名表(含主件和附件)共3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医学科技创新科普奖需另附3套对应科普作品。
2.提名人选(项目)汇总表。
3.提名项目/候选人公示情况说明。
4.提名单位(专家)认为如有关专家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可要求其回避,并在提名时同时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
(二)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分类标注名称后打包发送至邮箱:kyk3160823@126.com;邮件命名格式:第三届四川省医创奖+单位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
2.纸质材料:第二住院部大楼三楼科研部。
九、工作安排
(一)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8月11日
(二)纸版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8月21日
(三)评审阶段:2026年9月—12月
(四)颁奖工作(拟定):2027年1月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饶琼 0830-3160823
十一、其他事项
四川省医创奖相关资料,可登录四川省医学科技创新研究会官网(https://www.scsych.cn/),进入“省医创奖”栏目查询、下载;也可关注四川省医学科技创新研究会微信公众号相关申报通知进行查询、下载。
附件:2026年度四川省医学科技创新研究会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手册
科研部
2026年6月23日